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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房子結婚?在現在離婚率達到50%的環境下,知道一個離婚女人貶值多少嗎?如果帶一個孩子的離婚女人又貶值多少嗎?
現在為什么很多女方家長要求男方出房子,房產證上寫上倆人名字?
因為房子,就是錢,房子的一半,就是女人的私房錢!男人可以買不起大房子、可以買不起新房子,但是絕對不能不買房子!
古代有彩禮,而女方父母把彩禮變成錢,都當陪嫁讓女兒帶著,是私房錢!以防萬一用的,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拿出來用的!所以我們看到,男方家里有了巨大困難,女方拿出私房錢時,她丈夫的感激和羞愧,他怎么不說這是我家以前送的彩禮?
說白了,彩禮越重說明男方家越重視,而彩禮轉了一圈還是回到小兩口家里(前提是不能離婚)!更何況,古代男人要休妻,知道多難嗎?別說官府,就是族長也能按照族規把他打個半死!
而現在所謂婦女解放了,有工作了,去過人才市場的都知道女孩子找工作的難!更別提30歲以上、40歲以上女人找工作了!而一筆私房錢,絕對是除了丈夫外的第二依靠,甚至會是將來自己跟孩子的吃穿!
在目前離婚率越來越高左右的今天,同意租房子結婚的女人,就是個傻女人!后悔藥自古都是沒有地方賣的!
別提買不動房子什么借口,男人可以買不起大房子、可以買不起新房子,但是絕對不能不買房子!
還有,父母養育我們不容易,他們在低工資里節省下的錢可是養老用的,我們做兒子的可以借用,但是必須要還,還得盡早還!
鄙視用啃老的方式、用于自己享受大面積住房、卻超越自身承受能力之外的那些男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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